然而,讨论并未停止,两组老师持有不同教育理念的背后究竟是什么?老师们对北师大实验小学宽松的学校教育产生分歧可以聚焦在一个点上:学校教育对学生的“规训”(英译为discipline)问题。“规训”一词的意为:训练、训导和惩戒。规训就相当于我们所说的“习惯养成”,通过习惯养成可以让孩子适应学校生活、懂得社会的秩序,能够让孩子用习惯来避免情绪上的波动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因此,这点对孩子来说非常重要。
那么学校教育应该将学生规训到什么程度?说到底,学校旨在培养在未来能够适应社会的人,因此学校教育在帮助他们逐步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基本可以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较严格的规训者(严格的教育执行者),批量生产高智商、成绩优异者,而学校一系列严格的制度规则都是为这个目标而服务的。这些学校以学生的习惯为名义,将孩子管理得十分死板,这种教育方式有悖于孩子的天性,抹杀了孩子创造性的同时将师生关系推向恶化边缘,随之产生诸多问题;如学生对学校产生恐惧,初中生厌学逃学等。第二类是崇尚释放天性的教育,对学生日常行为不去过多的横加干涉,鼓励孩子的创造性,让他们在比较轻松的环境里逐渐得到基本的习惯养成。这就是卢梭所提倡的自然主义教育,其核心是“归于自然”。他认为教育应顺从于大自然的法则,发展人的天性。以儿童的内在自然为依据,通过恰当的教育,使儿童的身心得以顺利的发展。卢梭的自然教育集中表现在对人的自然本性的充分肯定和培养自然人性、理想人格方面。我想这样的教育就是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小学的教育。当然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教育方式我们不能绝对地定论哪个更好,它们各有长处,也有不足之处。但这两种教育方式任何一方强调过了头都会成为谬误,这是不能否定的。
中国几千年来深受儒家思想的熏陶,我们尊崇礼教、注重人的规训,然而当今时代大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的教育方式显然不能满足新时代对于学生创新等各方面能力的要求。因此,不论是国际教育趋势“6C”核心能力还是我国教育部提出“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都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强调学生的个性和个人创造性,个体的独立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我们所看到的一些教育的先行者、尝试者在不伤害正常的教育秩序和基本效率的前提下做一些实践和调整,以自己的能力来传播新的、更加惬意和谐的教育理念。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我们坚信,有了像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小学、慈弘幸福课项目等这样一些拥有大教育情怀、勇于探索、不畏艰险的先行者,在不久的将来,“教育能改变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会是肯定的。